招聘岗位
质量副总助理
QA主管
QC主管
QA
QC理化检验岗
QC留样岗
QC无菌检查、微生物限度检验岗
口服固体制剂车间操作工
设备管理员
注册专员
司炉工

QC主管


任职要求:

 

具有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。

从事药品(最好是化学药品)检验工作2年以上。

持有北京市化验员(理化)、微生物检验或无菌检验的上岗证。

可熟练操作高效液相色谱仪、紫外分光光度计、旋光仪、水分测定仪(卡尔费休式)、不溶性微粒仪等仪器。

可熟练操作固体制剂(片剂)、注射剂及原辅料的理化检验。

对微生物限度检验及无菌检验有基本了解,能独立完成微生物、无菌方法验证者优先。

可独立按药典要求配制试液、缓冲液及完成标准液标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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